为进一步规范全院职工廉洁从医行为,推动党员干部涵养浩然正气,形成良好的院风院貌,医院坚持落实“一季一主题”廉政教育,继2023年第一季度医疗服务专项督察后,第二季度将就“九项准则”进行分层分批培训、考核。
2021年11月16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医保局等三部门发布了《关于印发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的通知》《准则》坚持正面倡导、反面警示并行,是面向医疗机构内全体工作人员的廉洁从业基础性规范文件,是行业道德、执业规范、群众诉求的具体化呈现,体现了“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管行风”的行业管理要求,为广大医务人员划清了基本行为底线。我们一起重温“九项原则”
一、合法按劳取酬,不接受商业提成。
二、严守诚信原则,不参与欺诈骗保。
三、依据规范行医,不实施过度诊疗。
四、遵守工作规程,不违规接受捐赠。
五、恪守保密准则,不泄露患者隐私。
六、服从诊疗需要,不牟利转介患者。
七、维护诊疗秩序,不破坏就医公平。
八、共建和谐关系,不收受患方“红包”。
九、恪守交往底线,不收受企业回扣。
医非仁爱不可托,非廉洁不可信。长沙市第四医院将以清廉医院建设为契机,以满足群众健康需求为目的,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为人民健康保驾护航,为健康长沙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