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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教研室工作制度
作者:管理员 日期:2019-03-18 17:15:05 点击率:
1、临床教学研究室(简称临床教研室)是根据临床教学课程设置的教学和研究组织。临床教研室一般设置在相应的临床科室,教研室设主任(由临床科室主任兼任),根据工作需要,可设副主任或教学干事(由科副主任和住院总医师兼任)。临床教研室由分管院长领导,协调管理工作由科教科负责,临床教研室人员由各级教师、实验技术人员和其他教学辅助人员组成。

2、临床教研室在教研室主任领导下,开展教研工作。
(1)根据学院教学计划,拟定教学日历,安排授课人员和时间。
(2)根据教学要求,组织授课人员认真备课和集体备课。新任课人员授课前,在教研室内安排试验性讲课,经教研室主任同意者,方可正式担任授课任务。
(3)根据医学院下达的见习计划和实习计划,认真制定带教方案,落实带教人员,组织安排实习医生的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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