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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报道
【长沙晚报】药物撞上胎儿 “留”还是“流”?
作者:长沙市第四医院 日期:2014-07-21 14:37:00 点击率:
 
 
 
 通讯员  廖音娟 杨芳
 
  张女士发现自己怀孕了,可是她清楚地记得,当时那次性生活后吃了紧急避孕药,听说药物对胎儿有害,这个孩子能要吗?诸如此类的求助,长沙市第四医院妇产科胡丽芳教授经常碰到。
 
  1.药物安全分级别。并不是吃过药就必须流掉胎儿。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了孕妇用药分级制度,将药品的安全性分为A、B、C、D、X五类,是目前最明确、科学、合理的分级制度。A类安全性最高,而X类最低。
 
  以抗菌药物为例,怀孕后抗感染推荐使用青霉素类和头孢菌素类,其安全级别都是B类,而大环内酯类抗菌素属于“慎用”,磺胺类、四环素类和喹诺酮类属于“禁用”。念珠菌感染在孕期常见,这时应选用克霉唑和制霉菌素(B类),咪康唑和伊曲康唑都属慎用。对于抗病毒药物,孕妇禁用利巴韦林。 
 
  2.糖尿病孕妇提前换胰岛素。女性在怀孕前后应找内分泌科医生调药,不再用口服降糖药物,因为这类药可致新生儿低血糖,而可以改为注射胰岛素。高血压女性,在孕前一段时间应禁用卡托普利,在必要时可用尼莫地平。
 
  3.服紧急避孕药后仍怀孕要酌情分析。服用毓婷失败则可继续妊娠;服用米非司酮则应终止妊娠。长期服用常规避孕药,应在停药6个月后怀孕,口服常规避孕药失败而怀孕,应终止妊娠。  
 
  4.服减肥药怀孕了怎么办?从保证胎儿的营养健康角度来说,怀孕期间不能服用,育龄女性也不应服用。药物对孕妇分为禁用、慎用和可用三大类,明确禁用的有抗癌药、免疫抑制剂、四环素、氯霉素等,如果服用这些药物期间怀孕,应终止妊娠。
 
  5.放射线危害胎儿,核磁共振较安全。放射线对胎儿发育有一定影响,孕妇不慎接受X光透视和CT检查后,建议终止妊娠,核磁共振一般没影响。(作者单位:长沙市第四医院党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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