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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
硕士研究生临床实习管理规定
作者:管理员 日期:2019-03-19 10:27:34 点击率:
1、研究生在实习期间,应遵守学校和实习单位各项有关规章制度。

2、硕士研究生到达实习岗位后,在政治思想、业务学习、生活管理等方面应服从实习单位的领导,及时完成带教医师交给的医疗和其他各项任务。

3、在门诊、病房临床实习时,应在带教医师指导下负责管理一定数量病员的医疗工作(可以管病床5~8张),对病员必须关心爱护,经常了解病员的病情变化、饮食和思想情况,以及医疗工作的执行情况。

4、在病房实习时,应提早半小时进入病房,对经管病员进行巡视检查。按时跟随上级医师参加病房医护交接班和早查房,扼要地报告病人情况、检查结果、提出诊断及处理的意见。查房后,及时记录上级医师查房的意见。每天下午和晚上应在老师带领下,进行查房。

5、接到新病人入院通知后,应立即去病房检查病员的病情,在次日查房前(最迟在24小时内)写好病历,严格按照病历书写规范要求书写病历。

6、根据病员的病情需要,填写化验单、X光检查通知单及一般医嘱处方等并保持病史资料的清晰完整。

7、主管的病员须请他科医生会诊时,实习医生陪同医师前往诊视。

8、参加科内的有关病例分析、临床病例讨论、学术报告、死亡病例讨论工作以及必要的会议等。

9、在实习期间实行24小时负责制。

10、休息时间和假日规定:法定假日一般采取轮休的方法进行。

11、请假除按学校规定外,还应遵守实习单位的请假制度。

12、必须经常密切注意病人的病情变化,爱护和关心病人。逢有病情变化或接到病室护士通知时,就立即查视病人并给予适当处理,逢有困难时应向上级医师报告。男实习医生检查女病人时,必须有护士在场。

13、要爱护医院的医疗器械及一切国家财产,如有损坏,应按实习单位工作人员损坏赔偿制度进行赔偿和处理。重要仪器、医药用具,未经上级医师同意,不得擅自动用。

14、对实习医院的组织、设备、科研成就及有关医疗统计数字、病人医疗情况属于保密范围的,不得向外泄露。在对病人和家属解释病情时,需先征得上级医生的同意。

15、实习因病因事不能上班者,要按照规定办理请假手续,暂时离开病房应即向上级医师请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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