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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制度
长沙市第四医院授课制度(2021年修订版)
作者: 日期:2022-03-23 11:47:20 点击率:
 
为加强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根据高等院校临床教学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医院实际,特修订医院授课制度如下:
一、教学大纲
统一执行湖南师范大学医学院等高等院校制定的专业课程教学大纲。
二、 教学日历及教师要求
(一)教学日历应在教学计划和教学任务书的规定内根据教学大纲要求和校历,由科教科教学专干和各教研室主任确定具体安排每节课的授课内容、讲授时间、见习内容和时间。 
(二)各教研室应按有关规定,选拔工作认真负责、热心教学工作、业务素质较好的教师担任授课任务。
(三)每学期大课讲授原则上安排副高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 每门课程高级职称教师应不少于70%(正高级教师不少于30%)。中级职称教师担任理论授课的总学时数原则上不超过该学科总学时的30%。每位授课教师承担的教学任务原则上不超过该科目总学时的30%。
备课要求
(一)为保证和提高教学质量,教师必须按教学大纲的要求, 结合教材认真备课书写教案,写出讲稿或授课提纲。
(二)明确各章节内容在整个课程中的地位和作用,提出具体要求。
(三)熟练掌握教材内容和相近课程的讲授情况, 做到衔接得当,避免重复和脱节。
(四)确定重点、难点和分清层次,结合学科技术的新成就和发展动态充实讲课内容,要适当加入外语专业词汇,不断提高讲授水平。 
(五)了解学生学习基础,按多数学生知识水平和接受能力,合理安排教学内容,确定教学进度。
(六)研究设计好教学方法,备好教具。
课堂讲授要求
(一)教师应提前10分钟进入教室。
(二)中文讲授应一律用普通话,语言文字必须规范、文明。讲授内容要重点突出,条理分明,详略得当,体现掌握、熟悉、了解不同层次的教学要求。
(三)板书应字迹清楚,用字规范,整洁有序。讲课内容的主要框架,应事先有所设计,随讲课的进度逐步列出,并保留至结束。
(四)教师必须注意和调节教学效果,避免满堂灌,加强师生间的沟通交流。讲课中应有机地结合专业特点和临床实际,培养学生良好医德医风和爱岗敬业精神。
(五)任课教师在课间、课后应了解学生对教学的反应,对普遍性的问题应及时加以解释。
(六)任课教师应主动了解听课教师对自己授课情况的评价和建议,发现问题及时改进。
(七)任何老师不得无故缺课、迟到或早退,不能擅自调课,如有特殊情况(如出公差),应提前一周由所在教研室报科教科允许后,再由教研室调课,违者按医院《关于教学差错事故的确定与处理办法》执行。
(八)每学期结束后,教研室和科教科都要对本学期教学工作情况进行总结。总结包括: 教学任务完成情况、 教学质量评估、学生情况分析,以及教学中的经验、问题和体会、建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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