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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制度
长沙市第四医院评教评学制度(2021年修订版)
作者: 日期:2022-03-23 11:46:40 点击率:

 
评教评学工作是医院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价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教师评学,是有效反映学生学风的渠道和学生学习评价质量评价的措施,对教学改进,促进学生积极主动学习有重要作用。学生评教是学生在教学活动中主体地位的体现,是对教师教学态度、教学效果评价的重要依据,是激励教师提高教学水平的重要措施。为完善医院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价体系,充分发挥教师、学生在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价中的主体作用,加强临床教学工作,提高教学实际效果,结合医院实际,特修订我院评教评学制度如下:
一、指导思想
    完善我院教师评学和学生评教相统一的评教评学组织,改进教学评价监督机制,建立科学、规范的评教评学体系。
二、组织机构
评教评学工作由科教科组织,成立医院评教评学小组,成员视具体情况调整。评教评学小组负责临床教师的听课检查,学生评教,教师评学等评教评学活动的组织实施。
三、实施办法
   (一)教师评学
1.评学主体:我院承担临床医学及预防医学本科班理论授课、见习及实习带教等教学任务的教师。
2.评学内容:本科班理论课教学主要从学生的学习态度、知识水平和能力、学习效果等方面对学习情况进行评价;见习、实习教学主要从学生的医德医风、服务态度、劳动纪律、诊疗能力、动手能力、表达能力、病历书写水平等方面进行评价。
3.评学方式:见习理论授课采取在课堂各教学环节不定期评价结合每学期期末总评价的方式进行;实习教学采取出科鉴定结合填写评议表评价等方式进行。
(二)学生评教
1.评教主体:在院的医学本科班见习生、实习生等。
2.评教内容:本科生理论授课学生主要从教师的教学态度、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能力、教学效果等方面对教师教学质量做出评价;实习教学学生主要从教师的医德医风、业务水平、教学查房、动手机会、讲座质量、病历指导等方面对教师做出评价。
3.评教方式:见习理论授课评教采取在课堂各教学环节不定期评价结合每学期期末总评价的方式进行;实习教学采取填写评议表评价等方式进行。
(三)小组评教
1.评教主体:医院评教评学小组成员。
2.评教内容:担任理论课讲授的教师及临床带见习、实习的教师均为评教对象。每学年进行10次左右的听课检查,并经常性组织学生评教活动。
3.评教方式:采取不定期随堂听课、学生座谈会评议等方式进行,并每年召开2次教学会议,讨论教学事宜,交流点评教学经验体会。
四、持续改进
评教:科教科针对教学质量方面的问题和意见,及时进行分类处理,并将收集整理后的评教结果反馈到各教研室,各教研室针对存在的教学问题认真研究分析,制定改进措施并落实整改,以达到持续改进教学质量、不断提高教学水平的效果。
评学:每次评学结果,及时通报院校,并计入期终评语及毕业实习鉴定表内,作为学生的综合测评等的依据。
五、绩效考核
医院将临床教学评教评学内容纳入科室年度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并作为评选优秀教师、晋职、晋级和聘任的依据,分别参照《长沙市第四医院临床医技科室绩效考核方案》(长四医发[2021]99号)、《长沙市第四医院职称评聘管理办法》(长四医发[2021]21号)及《长沙市第四医院职工奖惩条例》(长四医发[2021]23号)等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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