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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制度
教学质量评估检查制度
作者:管理员 日期:2019-03-18 17:11:52 点击率:
1、由分管院长领导教学质量评估,科教科负责组织,安排有关活动。教学质量评估检查,每学年安排1~2次,每季度根据情况抽查教学情况。

2、理论课教学的质量评估检查,由医学院有关部门(如教务处、临床医学系等)组织,科教科定时向医学院有关部门了解情况,听取意见,将有关材料汇总,向分管院长汇报和向有关教研室反馈。

3、实习、见习带教教学质量评估检查,由科教科结合实际情况,每月(或季)进行一次,定期向实习、见习医生发放带教评议表,对带教工作进行评议。并结合月(或季)查情况,向分管院长汇报。

4、各带教科室对实习医生学习情况,亦要进行评估检查,一般分为医德医风、理论知识、临床技能、纪律考勤等几部分。每科轮转结束前,按有关标准进行考核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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